第三节
他站在原地,望望自己衬衣上的油漆,有些无可奈何。
“这是怎么了,脾气还挺大呀。”方卓昂耸耸肩,还第一次遇上这么脾气大的女孩,明明是她一桶油漆险些毁了他的脸,她倒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一样,好像被泼油漆的人是她。
他默许,笑而不语。
这样的话,一年的分离,是值得的,她应该有更远大的天空。
男人在心爱的女孩面前,永远都不懂拒绝二字该怎么开口的吧。
她笑了,指着他的肩膀和胳膊说:“你会更糟糕呐,你是个金肩膀金胳膊的人。”
“才不要,老大,你别闯祸,你都三十岁啦,该退出江湖了,还动不动就打打杀杀,成何体统。”她装作是古装影视剧里的配音腔调说。
她察觉到身后有人,立刻转身,警惕得像弹开一样,离他一米远的距离,问他:“你要干嘛,报仇吗?我可不屑于和你这种大叔打架,掉价!”
她只是愣了愣,出乎他意料的平静。
他心里担心着如果把苏绿带回家,该怎么向蒲苇交待,他们都快要订婚了。蒲苇和他住在同一个小区里,常会来他这边坐会儿,煮杯咖啡聊聊天,当然,彼此的关系还没有到同居的地步。
他弯身听着,浅笑,心想报复心还挺强啊,小姑娘有前途。
她舒服满意地靠在沙发上,这才发现他并没有吃什么,桌上的菜被她残卷一空,她有些歉意,说:“你衣服可能报废了,你还请我吃饭,岂不是很亏?”
苏绿点点头,乖巧地拉着他的手,两年前的那一天,第一次相见,往事如昨,印象里的他和现在一模一样,一点都没变,只是比以前更成功了,倒是刘海没有过去那么酷了,略显得人疲惫。
车停在一家湘菜馆门口,每次他开车经过这里,他就会想如果还能重逢,他就带她来这里吃最地道的湘菜,他和客户来过一次,店里的厨师都是地道的长沙人,菜的口味非常正宗,她一定喜欢。
“方经理,你有所不知,她是个孤儿,所以……你提起她爸妈,正好揭了她的伤疤。”
他们的相识,就是如此的捉弄。
她被盯得都脸红了,她的肚子也守时地发出了“咕隆”的饥饿声,在提醒她,到点了该吃饭了,她捂住肚子,想把声音按下去,继续保持犀利的眼神望着他。
“谁叫我怕被你报复呢,下次再来这边,你又泼我油漆,那我怎么办。”他笑着摇摇头。
他话音刚落,她眼眶红红地瞪了他一眼,仇视的眼神,吓了他一跳,她转身就跑下楼。
——方先生,她的学习一落千丈,上课还写情书。她身上的美好特质在和你在一起之后全都没有了,她撒谎,叛逆,逃课,还学会了抽烟喝酒,上周还和高三的女生打架,在这样下去,我们学校只要劝退了。
“哈哈,我都多少年没为争女孩子和人打架了,我倒想试试。”他说笑着。
他听到她说有男生总找她,他心里就很不愉快,她身边自是不乏追求者,可他还是有些恼,他合上菜单,说:“哪个小子胆这么大,下次我去你学校接你,没过我这一关,可别想成为你的男朋友。”
他给她斟茶,将茶杯轻放在她面前,她很少见一个男人半身油漆还能这么绅士儒雅,重要的是,因为他过于完美英俊,所有的人完全都忽略了他“半壁江山”都是油漆。
两个“油漆人”在一家茶餐厅里,坐下,点菜,直到她吃饱喝足。
“苏绿,我必须郑重地告诉你,下午你看到的那个人,并不是我的同事,她是我女朋友,我们打算十一订婚,我也不知道你会来北京,不然我肯定会给你安排住的地方。”他坦白说出这番话,是不想给她带来更大的伤害。
“衣不如新,人不如旧,菜不如常。”她说着,双手撑在桌上,瘦瘦的脸颊被她挤得肉呼呼很可爱的样子,她说:“老大,今晚我不回学校了,可以吗,有个男生总来找我,很烦,我去你那躲躲。”
这一年来每当他想回去看看她,就会想到苏绿班主任说的那几段话。
他犹豫着:“万一你和她吵起来,苏绿,我不想你受伤害……我也不想伤害她。”
她真是学表演的材料,过去撒谎从来都不脸红的,每次都能瞒天过海。
——方先生,她已经一周没来上课了,请你帮我们找到她,送她回学校。
良久,他说:“我请你吃饭。”
“先生,这里不能停车太久,请把车开走。”一名交警敲着车窗,对方卓昂说。
他见她波澜不惊,稍许松了口气,却很快又失落,换做一年前的苏绿,那是立刻要翻脸大闹没完的,是她长大了,还是淡然了。
他伸手很自然地在她鼻尖上捏了一下,温和地笑着说:“要是洗不掉,你就成了一个金鼻子姑娘了,你说你走在街上会不会被打劫呢。”
“好吧,我知道了,既然你们没有住一起,我去你那里,应该对她影响不大吧,再说了,我好歹也算是你的前女友吧,你们又没有结婚,我要去。”苏绿坚持。
看到她现在的样子,考上了A大,他忽然肯定了自己一年前的离去,他和她分手是正确的,如果不是他忍痛离开,她能乖乖回到学校上课,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学生吗?
他双臂抱怀,用像在动物园观赏发狂母猩猩一样的姿态看着她,就那样和她僵持着。
“那你不怕他们和你打一架吗?”
她拿着菜单,点来点去,还是过去她和他在一起常吃的那几道菜,他问她要不要换换菜吃,别翻来覆去总是吃那几道菜,也许有别的菜她没有吃过也很好吃。
他之所以离开南京,离开她,给她独立成长的时日,都是为了让她有更美好的将来,他不想耽误她的人生。
“她叫蒲苇,比我小两岁,地道北京姑娘,是个画家,开了间画室。我们没有同居,我还没有从你大闹天宫的阴影走出来,哪敢轻易同居。”他想以轻佻些的言语缓和这古怪的气氛。
——方先生,希望你能真正为她考虑和打算,她还这么年轻,她的人生不是属于你和你们的爱情的,她应该考上好的大学,不该把学习的时间耽误在恋爱上。何况你们的年龄悬殊这么大,她根本都不懂事,而你是成年人,方先生你应该多为她考虑。
苏绿对他的印象:是一个好人,并且还是一个英俊的好人。
方卓昂握住了她的手,他稍用力,她微微痛,松开了手,他把她拉到身后,确定她够不着油漆,他才微愠带玩笑的语气说:“这孩子,爸妈是怎么管的,这么倔强,毫不留余地。”
她笑说:“没事的,我们很多同学在北京有亲戚,就会去亲戚那里住,我也是在北京有亲戚的人呀。”
他像个镀金佛一样慈眉善目坐在那里,和之前的严肃完全不沾边。
就凭这一点,苏绿就笃信方卓昂还是喜欢着她的。
“她今年多大,是做什么的,你们……同居了吗?你给我找个后妈,我总得帮你把把关。”她理智地问。
明知带苏绿回家,蒲苇看到了一定会很生气,可他还是无法拒绝苏绿,或者,是他也舍不得才相见就分开。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这才把两个人回忆的思绪牵了回来,他开车,说:“先去吃饭吧。南京的一年,回忆太漫长了,我就像能记得每一天的日子。”
方卓昂没想到自己无意间的一句话,会伤害到她,他慌忙下楼寻找她,所以那天才会有了马路上两个脸上身上都沾染金色油漆的人一前一后奔跑着。
“我没听错吧,你能有这么好心?”
“你晚上不回学校,学校宿舍那边不会有夜不归宿的记录吗?”他问。
“你意思说,还让我继续把事情做完吗?”苏绿欣喜问。
他追上了她,她跑累了蹲在马路边的绿化带旁,她一只手擦拭着眼睛,另一只手抚弄着不知名的洁白小花,嘴里嘟哝着说:活该,活该,真是个刻薄的男人,要不是看在他刘海很好看的份上,我一定再泼他一桶油漆,就是担心,这下得罪了他,还能回去做事吗。
只是重逢明明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他知道她在南京的哪里,却执意一年都不回南京见她。偶尔通通电话,也是询问她的学习情况,只有打给她的钱是每月都固定的。